来源:搜狐社区[查看] 作者:magic萌
近日有一个说法,将3·15变为365,也就是一年中每天都过3·15。而我的观点恰恰相反,希望没有3·15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首先,我们来搞清楚为什么会有3·15,也就是3·15这天是怎么来的。
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促进国家、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,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。从3·15这天的来历我们可以看到,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,不是哪一个国家、哪一个地区,更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中国所独有,而是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发生,且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。
我们再说一说选定3·15这一日期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的宗旨,即:消费者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;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;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;合法申诉的权利。从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的宗旨我们不难读懂以下信息,即:消费者在消费时有安全、资讯、选择、申诉四项权利。3·15这天无非就是宣传、扩大消费者在消费时的这四项权利,3·15的意义也莫过于此。
将3·15变为365这种说法,它真挚的反映了广大普通消费者的一个美好愿望,即在一年的365天中,我们的宣传媒体不光要在3·15这天大力宣扬消费者权益,更要在一年的每天中宣扬消费者的权益;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,也不光要在3·15这天接受消费者维权,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人和事,更要在一年的每时每刻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将3·15变为365这种说法,它更揭示一个问题或者说一种现象。这种说法的热度之高,说明了在我国和世界范围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经常发生,到了每天都需要进行维权的地步。例如:农民购买的种子不发芽,购买的农药杀不死害虫;普通人购买的电视机以次充好,手机以假乱真;学生食堂充斥着大量质变食品,使食用的学生成批中毒等。
将3·15变为365这种说法,它更体现一种呼唤,一种发自消费者内心深处的呼唤。一是它呼唤我们的商品生产厂家、流通部门及各种食品生产商,一定要遵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,诚信做人,诚信做事,真正做到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,消费者就是你们的上帝,是你们的衣食父母。二是它呼唤我们的政府与执法部门,一定加大宣传,一定要正确引导我们生产者,切实关心人民的健康与生命。一旦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人和事,就要严加惩处、立即惩办,不要让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不法生产商的保护伞。三是它呼唤我们消费者自己,一旦遇到侵害你消费权益的人和事,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为武器和侵害你权益的人做斗争。
假如有一天,我们的生产商都诚信了,我们的供应商都诚信了,我们的消费者在消费时权益再也不会受到侵害了,我们所盼望的天天3·15就不需要存在了。不需要维权的日子不是更好吗?
真希望没有3·15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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