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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物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小区的公共场所及设施,如楼梯间、电梯间、户外墙面和绿地等,属于业主共有。您得到这部分的收益了吗?如果您的答案是否定的,您觉得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拿回那份应得的收益,并且希望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...>>我要留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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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完善小区的收益管理?最终希望能有什么样的小区管理模式?有人提议可以把广告投放的来的收益拿来做维修基金,以方便各业主,也有人提出应该明确公布这部分收益的收支,应该做到透明,对于这些问题您是怎么想的,您同意吗?还是您有更好的建议,请参与讨论...>>我要留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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