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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二辩 宋彦 |
我要指出对方辩手收购是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,请问我选择不被收购的时候控制权怎么转移呢,是否成功不成功也叫收购吗?对方辩手这是矛盾的。对方辩手告诉我们收购过程中应该是经济交流,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这是法律上界定,而在法律上界定具有合法不合法的区别,只有经济个体单位区别,哪里有国家民族的区别,那今天的民族企业体现在哪里呢?对方辩手刚刚告诉我,对于民族企业来说远期利益近期利益同样重要,错了,错在一个前提上,如果民族企业还存在的时候,远期利益,近期利益当然重要,可是一旦被收购经济利益已经不存在了,我们企业在哪里,我们品牌在哪里,我们明天在哪里,当我们存在前提没有的时候,凭什么告诉我们远期、近期利益重要,对方辩手在现实上无视我们现实情节,只单一告诉我们说过有利,可是对方辩手真的有利吗?还是你们好好反思一下吧,谢谢!